這個世界,沒有是可以不被取代的。只是當某一個人消失,或多或少在另外某些人心裡,會常常存在的。這個道理,我17歲那年就明白了。

 

17歲那年,高中二年,我還是一個不可一世的「青少年」,應該是一個快要夏天的下午,一個同校的高三生從行政大樓的七樓跳了下來,他沒有病,只是心中有過不去的事情,到底是什麼事情,已經不可以考了。他是一個看起來普普,卻在校內很活躍的學生,很愛參加比賽,像是演講比賽、作文比賽或是辯論比賽。大部分的同學都聽過他的名子,至少在我們學校裡是。一下子,他的身體跟這樣的行為,使整個校園裡鬧哄哄的,到了要放學的五點,老師跟教官還圍在他的旁邊企圖跟他說話以保持他的清醒,而我們非得要經過行政大樓才出的了學校的其他同學,也經過了他的身邊。教官以黑色的塑膠袋蓋住了他的身體,我不知道他倒底如何,但是17歲就是得傲慢的我,看著正在跟教官說著話的他,心中非常的不以為然的轉身小小聲的跟旁邊的同學說,「真是愛做戲。」隔天,到了校,才知道就算學校旁邊就是醫院,因為救護車資訊錯誤所引起的延誤,他死了;而當下的我,也語塞了。

 

 

有人說他是因為家庭因素,有人說他留了一封遺書給一個女孩。但到底是怎樣,我真的不知道。

 

 

快要夏天的再隔天,第三節的國文課,天空看起來快要因為午後雷陣雨而陰陰的,我的國文老師,望著窗外,突然說到:「誰還會記得他呢,我們如今還是一樣早上來升旗,上著課,放學,期待著我們的未來。這樣的離開,真的太不值得了。」國文老師帶著大家默哀了一分鐘,試著提醒青春的我們些什麼。

 

 

果然,日子就這樣消逝了,我不記得這個人的名子,我不記得他的長相,我連他主動結束他生命的理由都不知道,我只知道,是的,沒有一個人是可以不被代替的。很快,就有其他的學生參加演講比賽,有更打動我們的心的事件不斷的發生著,一個生命的逝去,只是一個五秒鐘可以想完的回憶。

 

 

一直以來,我不太喜歡放太多的感情在生命當中,也許是因為過去的職業,老師跟我們說,要把情緒抽離,生命的逝去再自然不過,都有某個原因,但少有因為絕對因人為致死的;也許是因為我過去的經驗,所以我不太喜歡養寵物,因為他們遲早會離開我,一個心跳的停止,一個呼吸的靜默,一個隔天就會發臭的有機體。再也許,根本就是因為我常常會莫名的難過到不能自己,所以學著不要involve太深。

 

今天年已四十的大姐說著怎樣好好愛自己對待自己的時候,突然,我發現,其實沒有一個人是可以不被取代的。也許我現在還是可以落落長的說著,要是哪天我永遠的離開了,有哪些人會覺得難過。但是難過又如何呢?剩下的人還是得吃,還是得睡,還是得過著生活,養活自己,卓越自己的生命。我就是一個過客,如此而已。

 

一個朋友的文章這樣寫著:「但是每一天,我還是忍不住問自己:我是為了誰而努力?為了誰而快樂難過?如果您也每天這樣問自己,也會發現,繞來繞去會繞進一個死胡同----死亡。為了錢嗎?為了家人?為了老闆?為了名聲?為你自己的快樂?然而,這些東西在人生的最後一刻,通通都帶不走,只能留在這世界上。人生的旅途是這樣無聊,好像費盡千辛萬苦出國旅遊,回來的時候要你把吃過的東西都吐出來,買的東西都留下來,相片全部殺掉,連擁有的回憶都被洗腦,那麼,這趟旅行的目的在哪裡?聖經的傳道書九章說:"活著的人知道必死;死了的人毫無所知,也不再得賞賜;他們的名無人記念。他們的愛,他們的恨,他們的嫉妒,早都消滅了。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,他們永不再有分了。” 如果這樣,倒不如我現在就不旅行了,一了百了,不是更爽快?」他是一個醫生,他比我更有權力寫這些,而我也同意他的想法,我們不過就是一片浮雲,轉眼就要過去。可以微笑,是這麼的奢侈;可以痛苦,不也是一種奢侈。

人們都在找尋自己存在的意義,我也是,我也會痛苦,我也難過,我天天想辦法給自己吃飽,吃自己想要的,買自己喜歡的,努力想要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,不論是錢財、關注、或是成就;也尋找快樂跟滿足。有時我得著許多,有時卻如同現在一樣,感到一切也不過如此。

 

 

我沒有輕看生命,但心裡的一個聲音也不斷的告訴自己,「也不過是如此。」

 

生命其實奧妙的嚇人,我常常覺得驚訝,在無限的人與人的撞擊,腦袋中化學的作用,居然可以有這麼多的趣味,帶給人或深或淺、或驚喜、或惆悵、或回味的感受。所以我相信,是神創造了人,而不是隨機創造了人。

 

若是在能17歲一次,我不願自己在因為存在感而苦惱著,而是把握這轉眼會過去的年歲,盡情的感受,感受憂傷,感受快樂,感受人們驚奇的巧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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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天快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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